相关题目
345.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4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43.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人员的意见。
342.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1()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4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或者行业标准。
33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38.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37.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36.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