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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根据电网二次系统规划及可研结论,结合本工程建设情况、如需完善和改造相关调度端主站系统,可研设计阶段应按照合同要求同步开展相关单项工程设计,提出设备配置方案和投资概算。
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根据本工程可研及相关工程专题研究结论,已明确安稳配置方案的,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提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表步解列装置的配置方案,明确是否有新增装置或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方案。可研已列安稳专题的,需同步开展安全稳定控制专项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根据系统通信、导地线配合和地线热稳定等要求确定地线型号,如采用良导体底线,应论证其选型及分流地线。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线路经过舞动区时,应对杆塔荷载、杆塔型式、杆塔构造及防松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对于特殊项目,应有技术方案和相关文件的支持,按可研估算要求编制。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初步设计阶段,当征地拆迁规模较大时,或征地、拆迁及设施移改费用较大时,应提供征地拆迁及设施移改专题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应说明建设场地征用、租用及场地拆迁赔偿所执行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各项费用的单价、数量、合计及价格计算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对投资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主要设备材料清册编制时,由于受初步设计阶段深度限制,个别项目的规格和数量允许“估列”,但应在备注栏内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Q/GDW 10166—2017)规定,一般输电线路需要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