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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省联社对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升级后冠字号码系统支持对智慧柜员机和新金标现金处理设备新版冠字号码文件的采集、解析。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农商银行与第三方清分服务外包公司共同安排第三方清分服务外包人员的反假货币培训工作,共同负责清分人员的培训效果、岗位考核。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被收缴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出具鉴定书的营业机构应告知被收缴人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鉴定。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鉴定结果不论为真币还是假币,营业机构均应向被收缴人的要求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开展货币鉴定时,经鉴定为假币的,由营业机构将假币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出具《没收收据》。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开展货币鉴定时,经办人员应采取人工鉴定与机具鉴定交叉共用的方式进行鉴定,复核人员不需实施独立的实质性复核。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被收缴人直接向开展鉴定业务的营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的,如被收缴人为单位,鉴定申请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办。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营业机构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鉴定业务,不得无正当理由中断或中止鉴定业务,特殊情况下可以将《货币真伪鉴定授权证书》转让给辖内其他营业机构。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厅堂服务人员在协助客户通过智慧柜员机办理现金存取等业务过程中发现可疑币的,应引导客户到柜面按照柜面货币鉴别、收缴流程处理。
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农商银行在清分过程中发现假币后,应当比照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的收缴方式,由2名及以上业务人员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