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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新提拔、新调整到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接受岗位安全履职能力评价和相应的HSE培训。
敏感时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按照集团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实行升级管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认为交通警察处罚错误的,可以不接受处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的规定,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的规定,行人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可以随便横过道路。
根据《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中油质安[2017]475号)的规定,各单位要对涉及安全生产“四条红线”的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其中要严防油气生产经营领域的着火爆炸风险,加密生产巡检督查频次,提高巡检质量,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履行生产经营中的变更管理程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油气等介质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对所属企业机关部门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一般由集团公司HSE(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者专业公司主要领导作为谈话人,也可委托HSE(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或专业公司分管领导作为谈话人
井控风险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八大风险”之首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员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调整工作岗位、工艺和设备变更、作业环境变化或者承包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当要求承包商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根据《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中油质安[2017]475号)的规定,各单位要对涉及安全生产“四条红线”的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其中要加强油气井井控管理,严格落实井控“联管连责”要求,油气井作业甲乙双方对井控风险必须管控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