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81.为谋取私利,对客户工程验收把关不严,验收不合格无复验直接送电。(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80.竣工验收意见未一次性告知,可以复验时提出新的问题缺陷,进行多次验收。(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9.对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不得以为其延伸投资界面为条件,向客户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8.不得无故拒绝客户并网申请,巧立名目向客户收取“装表费”“接火费”“专家验收费”等不合理费用。(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7.不得要求客户重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明等证件。(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6.主业单位可以仅认可主业直属产业、省管产业单位以及部分社会企业承揽客户工程。(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5.业扩报装不得人为“体外循环”,逃避对客户办电时长的监督管控,营销系统业扩工单流转与实际业务办理时间偏差超过3个工作日。(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4.可以不经客户同意变更客户用电信息,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3.纵容或协助客户以“一址多户”、档案造假等方式,逃避大工业电价及其他合规收费,属于“小微权力”负面清单。(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的通知(鲁电党〔2023〕5号))( )
72.对 35 千伏及以下高压工单,在业务受理、方案答复、竣工验收、送电等关键环节流转后,由省营销服务中心适时启动回访,客户答复时间与营销系统时间偏差超过 3 个工作日的,经核查营销系统内是否上传经客户确认的有效工作表单,调取该环节上传的现场作业视频,均不能有效证明客户答复错误的,按照体外循环进行认定。(《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全面治理业扩报装“体外循环”问题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营销营业〔202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