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25.聚焦小微企业等场景,推进“统一规划、一表受理、联合勘察、联合验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24.明确充电设施典型设计及施工方案,进一步压缩配套电网工程实施周期。制定居住区充电设施报装服务规范,明确收资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23.明确充电设施典型设计及施工方案,进一步压缩办电周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22.主动对接接电动汽车销售企业,深化“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21.主动对接政府主管部门,深化“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20.对于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争取将充电设施改造需求纳入整体改造方案,费用列入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19.开展契约签订,与政府明确投资范围、工程周期和建设标准、报装容量、内部受电工程建设时长、投产后负荷水平,明晰双方权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18.开展契约签订,与政府明确投资范围、工程周期和建设标准,与客户约定报装容量、内部受电工程建设时长、投产后负荷水平,明晰各方权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17.贯通地方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平台等政务系统,获取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信息,超前对接用电需求,及时提供报装咨询服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116.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在设备用地紧张、线路走廊缺乏地区,合理配置大容量配电变压器,增强配网接入能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