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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对以业务委托形式承接主业业务的产业单位(或供电服务公司)员工,允许其承揽客户工程。(鲁电办〔2022〕167号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问题整改暨供电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167.对不可抗力、非电网企业原因引起的超期流程,及时申请白名单,如实记录超期原因。(鲁电办〔2022〕167号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问题整改暨供电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166.优化停送电计划报送流程,计划提报后允许当周调整。因客户接入引起的带电作业“当日申请、次日批复”,确保满足客户报验后5个工作日接电要求。(鲁电办〔2022〕167号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问题整改暨供电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165.建立库存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市公司物资部定期发布实物储备应用状态,市公司运检部、营销部根据物资领用情况,及时提报需求动态补库,保持实物储备库存数量在安全库存范围。(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64.储备定额中的物资严格通过“实物储备为主、供应商寄存为辅”的方式进行储备。(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63.规范10千伏配套电网项目实物资源储备定额和目录编制,市公司运检专业牵头确定物资协议采购预估额度和实物储备定额标准,报省公司备案。(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62.10千伏配套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采购申请审批,实行“每周两次集中审批,紧急需求随到随批”。(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61.线路长度在300米及以下打捆实施的10千伏配套工程(含只安装柱上开关设备、变压器、环网箱的项目),参考0.4千伏项目管理模式,市公司发展部组织区、县公司在基建项目包下直接建立打捆项目,市公司运检部组织每季度集中编制一次可研设计一体化报告,年底集中批复。(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60.优化施工图预算审查方式,110千伏以下项目由市公司经研所组织审查,110千伏及以上项目由省经研院组织审查,采取“随到随审随批”的方式,开展施工图预算审查。(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159.可研设计一体化报告实行随报随审,一体化报告评审通过后即时立项。(鲁电党〔2022〕81号中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