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关于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举报的通知》要求,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定期开箱收取举报信件,并可在从业人员中选取信息员,建立专门联络机制,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危险作业票证,并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时,要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均应设置安全总监。
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单位属于《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 ),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出厂时,只需附有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 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