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 )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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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内应按规定配备( ),且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畅通。
(233)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运营企业应执行( ),对临近报废的车辆应加强技术监管,及时处理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
(232)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运营企业应制定并落实( ),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
(231)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司乘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再培训,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时,应接受( )。
(230)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司乘人员岗前应进行安全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等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应上岗作业。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学时。
(229)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新聘用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车型要求的有效证件,( )年内无重大行车违章记录。
(228)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安全管理台账和档案,档案内容齐全准确,档案保存期不少于( )年。
(227)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应及时处置运营安全事故,根据查清的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教育有关人员,并对运营事故进行( )。
(226)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应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制定( ),明确排查方法。查出的隐患应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跟踪,重大安全隐患应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225)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 1018—2016),对于各个专项应急预案,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应针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不同地点(比如各个车站及车辆基地、区间、控制中心等),制订具体的( ),以利于应急响应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