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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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配置自动破窗装置时,在( )附近应设置自动破窗装置开关。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操作自动破窗装置开关,在1s内应能击碎应急窗玻璃。
(238)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 1240—2019),CNG、LNG、LPG燃气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7258、GB19239的规定。加气口、控制仪表和阀件等应设置( )。
(237)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JTT 1180.14—2018),对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同一设施设备或进行生产经营的作业场所,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应明确( )并落实到位。
(236)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JTT 1180.14—2018),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应建立并妥善保管( ),一车一档,记载及时、完整、准确、规范。
(235)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应建立停车场安全值班制度和场站设施每日安全检查制度,配备( )。
(234)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内应按规定配备( ),且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畅通。
(233)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运营企业应执行( ),对临近报废的车辆应加强技术监管,及时处理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
(232)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运营企业应制定并落实( ),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
(231)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司乘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再培训,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时,应接受( )。
(230)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 1156—2017),司乘人员岗前应进行安全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等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应上岗作业。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