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2.85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大客车”营转非”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明凭证,并向交通运输部门核查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情况,道路运输证没有注销的,告知当事人注销后方可办理”营转非”业务。
3.2.8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窗口注册用户档案。窗口注册用户档案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
3.2.83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用户可以在网上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窗口办理用户变更。
3.2.82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个人用户可以选择网上注册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注册。个人用户在窗口注册应当由本人办理,注册时需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3.2.81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注册用户只有个人用户,不包括单位用户。
3.2.80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省统一。
3.2.7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
3.2.7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应当建立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办理中心和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受理窗口,设置受理岗、管理岗、档案岗。
3.2.77文职、聘用人员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可以使用监督民警的用户名、密码或者PKI/PMI登录计算机登记系统。
3.2.76车辆管理所民警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当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或者PKI/PMI登录计算机登记系统,并定期更换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