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杭州辅警岗前训练考核题库 题目详情
CA4DD67B47E00001EF341A1091E02EC0
杭州辅警岗前训练考核题库
697
单选题

177.某公安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甲因土地纠纷将乙打致轻伤,乙将甲打致轻微伤。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乙将甲打致轻微伤的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应对乙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B
  可以调解,达成协议后对乙不予处罚
C
  调解不成后应对乙作出处罚
D
  公安派出所不对乙处罚,由法院一并处理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分析这道题目。 题干描述了这样一个情景:甲因土地纠纷将乙打成轻伤,而乙也将甲打成轻微伤。乙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问题在于,对于乙将甲打成轻微伤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来看每个选项: A. 应对乙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B. 可以调解,达成协议后对乙不予处罚 C. 调解不成后应对乙作出处罚 D. 公安派出所不对乙处罚,由法院一并处理 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范畴,公安机关有权力进行处理。因此,选项A是对的。 再看选项B,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以不予处罚。所以选项B也是对的。 接着是选项C,如果调解不成功,那么应该依法对乙进行处罚。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 最后是选项D,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轻微伤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不应由法院一并处理。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D。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设在一场足球比赛中,两个球员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个球员踢了另一个球员一脚(相当于轻微伤)。这时候,裁判(相当于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处理,而不是让比赛结束后由教练(相当于法院)来处理。这样,你就能更清楚地理解为什么选项D是不正确的。

相关知识点:

自诉案件处理,公安法院分清

题目纠错
杭州辅警岗前训练考核题库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