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传唤的相关规定。我们需要逐一分析各个选项的法律依据,找出说法**错误**的一项。
**1. 分析选项 A:**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解析**:该选项表述与法律规定完全一致。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为了及时查处,允许口头传唤,但必须履行出示证件和事后记录的程序。
* **结论**:说法正确。
**2. 分析选项 B:**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深度辨析(关键点)**:
* 虽然法条原文确实有“可以强制传唤”的字眼,但在公安执法实践及相关法律理论考试中,对于“强制传唤”的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 **注意题目陷阱与常见考点差异**:通常这类题目考察的是对法条细节的精准记忆或特定情境下的理解。让我们先看完其他选项,再回头确认B是否为“最错误”或是否存在更明显的错误。
* *修正思考*:重新审视题目和答案。题目给出的答案是 **B**。这意味着在出题人的逻辑中,B是错误的。为什么?
* 让我们仔细对比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如果B是直接引用法条,那它应该是对的。难道题目考察的是**程序前置条件**?强制传唤的前提必须是**已经依法进行了传唤**(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且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
* 让我们再看一眼选项B的表述:“对于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这里缺少了关键限定词**“无正当理由”**。如果行为人有正当理由(如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接受传唤,民警是不能直接强制传唤的。因此,B选项表述过于绝对,遗漏了“无正当理由”这一核心法定条件,导致说法错误。
**3. 分析选项 C:**
*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强制传唤任务时,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解析**:强制传唤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为了防止行为人反抗、逃跑或自残,法律授权民警在必要时使用约束性警械。
* **结论**:说法正确。
**4. 分析选项 D:**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询问查证的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解析**:法律明确规定,通知家属是原则,但如果存在“拒不提供联系方式”或“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客观上导致无法通知,此时可以不通知(因为做不到),但必须在笔录中注明原因,以证明程序合法。
* **结论**:说法正确。
**综合判断:**
* A、C、D 均符合法律规定。
* B 选项遗漏了**“无正当理由”**这一关键前提条件。若行为人有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不得实施强制传唤。因此,笼统地说“不接受...就可以强制传唤”是错误的。
### 最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 **A项说法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B项说法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只有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才可以强制传唤。如果行为人有正当理由(如突发急病等),则不能适用强制传唤。B选项缺少“无正当理由”这一关键限定条件,表述不准确。
* **C项说法正确**:在执行强制传唤时,若遇到行为人抗拒、逃跑或有其他危险行为,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这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相关规定。
* **D项说法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但**无法通知**的(包括拒不提供联系方式等情形),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这是程序合法的必要记录。
故本题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