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C、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答案:A
解析:题目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A)。这道题考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组成和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C、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答案:A
解析:题目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A)。这道题考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组成和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A. 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 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 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 题干描述了孙某纠集他人进行抢劫等犯罪活动,其中有些行为孙某知道,有些行为孙某不知道。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参与犯罪行为的人,应当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选项B表示对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正确的答案。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解析:毛泽东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新民主主义完整理论的著作是《实践论》。答案是B,错误。毛泽东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新民主主义完整理论的著作是《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而不是《实践论》。
A.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 公民有罢工的权利
C.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解析:根据题目的描述,选项B是错误的。虽然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很多权利,但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罢工并不被认可为一项合法的权利。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
A. 以人民为中心
B. 以人为本
C. 执法为民
D. 人民公安为人民
解析:题目解析:习近平同志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强调了全国公安系统要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原则,这意味着要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将服务人民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因此,答案选项D“人民公安为人民”是符合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的。
A. 典型教育法
B. 自我教育法
C. 理论灌输法
D. 预防教育法
解析:题目描述了一种加强民警辅警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通过利用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展示先进典型和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民警辅警,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这种方法被称为典型教育法,因为通过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激励他人向先进典型看齐,学习他们的精神和行为。因此,答案选项A是正确的。
A.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B. 实施行政处罚
C. 使用武器
D. 执行部分刑罚
解析:题目解析 正确答案为ABCD。 选项A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选项B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选项C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权使用武器,但必须在法定条件和程序下使用。 选项D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权执行部分刑罚,例如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管和管理。
A. 宋某所在公安机关应当向其追偿朱某的死亡赔偿金
B. 本案中,宋某开枪符合法律规定
C. 如果本案中朱某没有丢掉猎枪,而是先向宋某开枪,那么宋某向朱某开枪的行为合法
D. 宋某所属的公安机关应当向朱某家属进行补偿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民警宋某和杨某在巡查过程中遇到一名持枪的可疑人。当对方逃跑并丢掉猎枪后,宋某开枪击中并杀死了这名人员。根据给出的选项,正确答案为AC。 选项A:宋某所在的公安机关应向朱某的家属追偿死亡赔偿金。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朱某没有构成威胁,所以宋某的行为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公安机关需要承担责任。 选项B:本案中,宋某开枪符合法律规定。根据题目描述,当遇到可疑人员且对方拒绝合法指令并逃跑时,民警可以使用枪支来制止对方,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选项C:如果朱某没有丢掉猎枪而是先向宋某开枪,那么宋某向朱某开枪的行为是合法的。在自卫或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民警可以使用枪支进行防卫。 选项D:宋某所属的公安机关应向朱某家属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宋某的行为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导致朱某丧生,公安机关需要对此负责并进行补偿。
A. 刘某,19周岁,长期在国外留学
B. 周某,16周岁,在校学生
C. 王某,18周岁,因犯罪被法院剥夺政治权利
D. 昊某,22周岁,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死用缓期2年执行
解析: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条件是年满18周岁,不受其他限制。选择答案A是因为根据宪法规定,刘某满足了年龄要求(19周岁),并没有受到其他限制,如长期在国外留学并不影响其享有选举权。其他选项中的周某因为年龄未满18周岁、王某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昊某因为犯罪被判处死缓期2年执行,都不符合宪法规定的选举权条件。
A. 消极行为
B. 静止行为
C. 积极行为
D. 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
解析: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选项D是正确答案,因为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一个人在具备特定法律义务的情况下,有能力但故意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一种不作为,即未能履行应尽的法定责任。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