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 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答案:A
解析:关于法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选项A)。公布是法律生效的重要环节,法律需要通过适当的程序公布才能具有效力。其他选项中提到的法律的效力级别、法律的溯及力和公民知晓法律等内容并非法律效力的定义或要素。
A、 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 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答案:A
解析:关于法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选项A)。公布是法律生效的重要环节,法律需要通过适当的程序公布才能具有效力。其他选项中提到的法律的效力级别、法律的溯及力和公民知晓法律等内容并非法律效力的定义或要素。
A. 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项A中的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是不正确的,因为地方人大行使的是地方立法权而非国家立法权;选项B中的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国务院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而非立法权;选项D中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是行政机关,不行使立法权。
A. 1948年
B. 1949年
C. 1950年
D. 1951年
解析:中国西藏和平解放的时间是()。 A. 1948年 B. 1949年 C. 1950年 D. 1951年 答案:D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了中国西藏和平解放的时间。正确答案是D,即1951年。在1951年,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和平解放的协议,西藏实现了和平解放,结束了长期的封建农奴制度,开启了西藏的现代化进程。
A. 指挥中心
B. 业务部门
C. 督办部门
D. 档案部门
解析:根据题目中的选项,选项A(指挥中心)是正确的答案。这是因为重大紧急信息需要及时传达和处理,指挥中心是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响应工作的机构,所以他们负责将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并登记备案,并收集反馈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行现场管制
C.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D.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采取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等现场管制措施
解析:题目中关于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的说法错误的是选项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行现场管制。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公安机关经批准可以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管制。
A. 典型教育法
B. 自我教育法
C. 理论灌输法
D. 预防教育法
解析:题目中提到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民警辅警,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这种方法被称为典型教育法,因为通过宣传典型人物和事迹来引导他人学习和模仿,从而提高其职业道德。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答案B(错误) 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非负责辅警的招聘、使用和管理。辅警的招聘、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具体地区的需要和规定进行操作。
A. 谢某系依法执行追捕任务,开枪行为属子执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B. 谢某开枪的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C. 应由谢某给予伤者赔偿
D. 应由谢某所属机关给予伤者赔偿
解析:的答案是BD。 解析: 选项A正确,因为谢某是在执行追捕任务时开枪行为,属于子执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选项B正确,因为谢某的开枪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选项C错误,因为根据情况描述,伤者是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谢某给予赔偿。 选项D正确,应该由谢某所属的机关给予伤者赔偿。
A. 非现行及一般的求助可接转有关业务和职能部门处理
B. 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求助,应立即调集警力进行先期处置
C. 任何时候都应将各类案件的处理摆在第一位,求助放在其次
D. 处置紧急救助,要注意突出快速反应
解析:选项C为不正确的表述。110报警服务台应将各类案件的处理放在第一位,求助放在其次,因此该选项与实际情况不符。
A. 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 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 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评价司法活动
D.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选项A表述的是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符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选项B表述的是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也符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选项C表述的是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评价司法活动,这不符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选项D表述的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也符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因此,选项C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是正确答案。
A. 保护本人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B. 保护公共利益、本人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C. 保护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权益免受侵害
D. 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解析: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选择D选项。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权利,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这种防卫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它是出于合理的自我保护和公共利益的考虑,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