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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客〔2022〕173号)规定,“行程信息提示“和报销凭证不能作为乘车凭证使用。
《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客〔2022〕173号)规定,“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所载信息不全、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不发售学生优惠票。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加强电子客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客营电〔2020〕1号)规定,站车加强联动配合,做好乘降组织,列车通过站车无线交互终端查验车票并进行补检操作,将未查询到购票信息的旅客交下车站处理。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加强电子客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客营电〔2020〕1号)规定,实施电子客票的车站进出站检票正常运行采用全路电子客票联网运行模式,应急情况下,经铁路局集团公司与客票总体组研判,可采用铁路局PSR 检票模式和脱机检票模式。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加强电子客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客营电〔2020〕1号)规定,如铁路局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车站出现实名验证故障,由客票总体组与铁路局集团公司配合,将该局实名验证切换为铁路局 PSR验证模式,车站实名验证作业按非正常状态进行。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加强电子客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客营电〔2020〕1号)规定,如铁路局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车站出现进出站检票故障,由客票总体组与铁路局集团公司配合,将局管内所有车站进出站检票切换为铁路局 PSR 检票模式,检票作业按正常状态进行。
《关于落实<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客管〔2023〕5号)规定,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免费乘车儿童,如根据实际情况能够判定为免费乘车儿童的,可允许先上车再补办申明手续;不能判明时应引导同行成人旅客为儿童旅客先办理临时乘车证明。
《关于落实<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客管〔2023〕5号)规定,到站后,退票时如核实旅客确实已购儿童优惠票,但后补车票与原票区间不一致时,可通过车站售票窗口人工办理退差手续,其它比照现行丢失购票证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客管〔2023〕5号)规定,持有儿童优惠票的旅客在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购票证件时,如本人或同行成年人旅客可以提供儿童优惠票购票信息时,可按儿童优惠票先办理补票手续,具体验检和退票规则,比照现行丢失购票证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客管〔2023〕5号)规定,车站应严格落实车票查验和实名制核验,对于应购票而未购票的儿童旅客应引导购票后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