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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电气化区段发现人员攀爬车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加强站台秩序维护,避免站台旅客集中围观。同时,工作人员应告知车顶人员<--NRC-->。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现疑似鼠疫、霍乱等重大疫情的病例时,应立即向<--NRC-->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车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向车站领导报告,根据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并报告<--NRC-->。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组织车站工作人员取用车站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使用消防栓,按需对站区接触网进行停电,并采取<--NRC-->措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段应建立健全有关遗失物品的管理台账,做到填写<--NRC-->,如需修改应划线标注,并加盖名章,不得使用修正液(带)等用具进行涂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段对无人领取遗失物品的处理可采取内部集中公开处理、<--NRC-->和报废处理三种方式。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车在回复“未找到“的工单后,又找到遗失物品时,应由站段<--NRC-->联系旅客,并向集团公司客服中心反馈查找结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车单位要做好对遗失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确因工作人员失误或处置不当,导致遗失物品损失的,应与旅客协商,予以<--NRC-->。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遗失物品应加挂标签,按<--NRC-->定位摆放整齐。贵重物品需存放在保管箱柜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受理点工作人员接到遗失物品时,应与拾得者当面<--NRC-->,并在《旅客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立即联系综控室工作人员(或广播员),通过广播及时寻找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