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阶段,工会应当将原账的“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银行存款”科目。其中,存在代管经费的,还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代管经费的金额,转入新账“银行存款”科目下的“代管经费”明细科目。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阶段,根据新制度设置的“库存现金”科目,转账时,工会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科目。存在代管经费的,还应当将原账“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代管经费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下的“代管经费”明细科目。
根据新《工会会计制度》要求,各单位不再单独核算在建工程,应在大账中统一核算。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资产清查发现的报废、毁损或者盘盈盘亏事项处理完毕,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依据旧制度进行处理。年末,进行年末收支结转,完成 2021 年度结账工作,并按照旧制度要求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对于往来款清查,结合清查情况,需要处置的根据所在工会组织以及上一级工会的管理规定处理。此类科目的变动不影响新旧制度衔接。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资产清查发现对于购置无形资产的当期,将其直接列支出并未作为资产管理而产生的无形资产,应对应《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的“将未入账的事项登记新账”部分,按规定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处理。
一般来说,新旧制度衔接涉及的无形资产的清查结果可以区分为两种:一是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原来在固定资产中核算的无形资产;二是购置无形资产的当期,将其直接列支出并未作为资产管理而产生的无形资产。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固定资产标准调整引起的部分,应按照原卡片列示的价值转入“库存物品”科目,同时对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固定资产中核算的非固定资产事项的,应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调减。借记“无形资产”“库存物品”“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同时对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涉及资产报废、毁损或者盘亏的,确因各种原因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无法处理完毕的,首先需要按照原《工会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衔接,然后再按照新制度要求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