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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相关资产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
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需要对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按照归属于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按照归属于工会资金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工会资金结转”科目。
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需要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余额,分别借记新账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需要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等科目。
工会将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需要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新制度执行后,工会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均通过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 号)。新旧制度转换时,工会应当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对于不符合新制度规定的代管经费,工会应当对相应余额予以转销,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代管经费”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工会应当全面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前期未计提摊销的无形资产补提摊销,按照应计提的摊销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衔接中,工会应当全面核查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符合新制度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前期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