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8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加强政府部门、运营单位与街道、社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广警企共建、街企共建等专群结合的综治模式。
(18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快速的安检新技术、新产品,逐步建立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特点相适应的安检新模式。
(18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关键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行业共享机制和设施设备运行质量公开及追溯机制,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18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营。
(430)根据《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企业应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9)根据《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企业应对运营管理、服务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充换电记录、运行日志、用户交易记录、账单记录、设备及电池检修维护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客户投诉处理记录等。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齐全完整。
(428)根据《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分散充电设施的设备维护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应对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检,及时上报、处理发现的故障并记录,保证设备运行状态正常。
(427)根据《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设施管理应包括充换电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和消防设施等。电池更换站还应对换电设施、电池存储设施及动力电池进行管理。
(426)根据《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企业应建立健全充换电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运行监控、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缺陷管理、器具备件管理等内容。
(425)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 1240—2019),易燃挥发物监测报警装置报警器应安装在仪表台附近或组合安装在仪表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