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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来电显示、呼叫转移、来电等待等业务的收入,应当按照“增值电信业务”,依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单位应做好增值税稽核比对工作。每月季末应做好进项抵扣凭证的入账、认证、抵扣的差异分析工作,对会税差异进行追踪分析、处理。
在进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同签订及费用结算、发票开具时,应区分不同业务类型,例如广告延伸物制作费(为各类营业厅和渠道,制作品牌、产品宣传制作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宣传单页/折页、宣传手册、海报、挂旗等)。
对于合同中有赠送终端或者无偿使用终端的条款,业务部门应该与财务部门进行协商研究,按照主产品的所属权归属判断业务的类别,按照公允价值对产品和收入进行拆分,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核算、纳税。
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进项大于销项时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科目结转时,贷方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已抵扣退货)账务处理中,借方科目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正数。
在增值税账务处理-进项税中,会计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明细科目 正数
在提供电信服务附带赠送终端业务计冲销销项税的会计处理方式中,会计借方科目为预收账款-递延增值税 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