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住宅项目,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四层,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依据招标程序选定了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并委托了第三方检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设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监理组织机构,编写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建设单位上报的监理人员分工中提出,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行岗位职责,安全、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理负总责,总监理工程师统筹管理,建设单位认为不妥。外墙采用新型保温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取样,监理单位人员见证并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建设单位以送检途中损坏为由,要求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因考虑长期合作关系,检测单位照办。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业主使用两年后,第十八层外墙局部保温材料脱落,恰好砸中一名路人,造成人员重伤,伤残三级。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保温材料进行重新检测,发现材料质量不达标,并对建设单位、检测单位依法处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活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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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原南县房屋开发公司,大政公司、腾达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3、大政公司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1、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原南县房屋开发公司,大政公司、腾达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2、大政公司、腾达公司应当服从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1、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原南县房屋开发公司,大政公司、腾达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1、由()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1、东平建筑公司承建原北市市政府办公楼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北二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5、该塔式起重机使用完毕后,东平建筑公司应将该塔式起重机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1、东平建筑公司承建原北市市政府办公楼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北二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4、该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成后,由()组织验收。
1、东平建筑公司承建原北市市政府办公楼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北二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3、该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该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由()签字。
1、东平建筑公司承建原北市市政府办公楼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北二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2、如果东平建筑公司与该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
1、东平建筑公司承建原北市市政府办公楼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北二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1、因该塔式起重机由东平建筑公司自行使用,东平建筑公司不需要和该塔式起重机的安拆单位签订任何协议。
1、城南县某建筑工地需要二台塔式起重机,城南县建筑工程公司作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拟租用大发公司的塔式起重机,并由大发公司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拆作业。5、大发公司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进行了自检,并向城南县建筑工程公司出具了自检合格证明,城南县建筑工程公司立即将该设备投入了使用。
1、城南县某建筑工地需要二台塔式起重机,城南县建筑工程公司作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拟租用大发公司的塔式起重机,并由大发公司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拆作业。4、作业人员在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中,发现了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