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时限: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不超过( )小时,二级动火作业不超过( )小时。
10.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在执行工作界面交接时,应对照“( )”共同确认能量已隔离或去除。当任意一方对上锁、隔离的充分性、完整性有疑虑时,均应现场核查( )并确认( )。
9.隔离方案编制前需确认( )或( )与作业现场一致。若现场工艺情况发生变更,应重新制定隔离方案。
8.电气设备电源隔离应有明显( ),电源设备应断开全部( ),对可能存有残余电荷的电气设备应逐相充分( ),确认隔离有效后上锁挂牌。
7.当使用单阀隔离( )、( )或压力大于( )(表压),温度高于( )或大于( )的介质时,应增加额外的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6.( )原则上不适用于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有毒、有害介质隔离,当工艺条件限制而采取此类方式进行隔离时,应增加额外的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5.工艺隔离应首先( ),隔离可采取加装盲板、实现断开、双重隔离或其它有效隔离方式,隔离实施完成后应确认( ),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4.作业前,应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 ),其中应明确( )、( )、( )、( )、作业区域警戒设置要求等内容,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3.隔离应优先选取( )、( )或( )等方式实现有效隔离,偏离此标准的隔离方式应增加有效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2.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隔离方案,( )批准。基层单位应将隔离方案收集、存档形成资料库,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至少( )组织对基层单位隔离方案资料库进行一次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