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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规定,220kV及以下常规电网项目原则上在可研招标(或委托)后5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规定,重要电网项目应在可研招标(或委托〉后7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规定,国网发展部负责批复省内特高压电网项目、不涉及网架结构的750~500kV电网项目可研报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规定,对已获可研批复的电网项目,可研技术方案或投资估算发生较大调整,均须履行可研复核程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规定,未纳入电网规划的项目,可以开展可研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适用于公司系统110kV及以上电网项目和独立二次项目可研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发展/2)996—2021]所称重要电网项目,是指特高压、跨省跨地区电网项目和其他总部明确的输变电工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3规定,分包单位根据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5年。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