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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设备、甲供材料领用量与竣工图量应保持一致,严禁漏报、重复计列。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合同价款变更按照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所确定的原则执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由发包人确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开工后以审定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为执行基准,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经审批后允许升版图代替设计变更。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建设管理纲要》等文件中应明确造价管理内容、目标等。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施工图设计方案、规模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规模和原则相一致,严禁擅自改变规模、提高标准。
1.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应严格执行“四清管理”,实现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界面要清、工程业务结算与审计界面要清、基建系统内部自身业务之间界面要清、技经专业自身职责要清。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编制规定》(Q/GDW 11873—2018)规定,设备费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的设备信息价、同期类似工程中相同或近似型号的设备价计列设备购置费。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编制规定》(Q/GDW 11873—2018)规定,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中播施项目(一)按照综合单价法计价,措施项目(二)按费率计价。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编制规定》(Q/GDW 11873—2018)规定,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量必须与设备材料清册中的数据一致。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编制规定》(Q/GDW 11873—2018)规定,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法)编制所采用的定额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时,可根据工程的技术条件进行调整蠢用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