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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径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分部结算工作采用固定周期方式只能按月度、季度等定期开展,不能采取结合合同条款约定,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对应的方式。
1.按照甸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建设管理文件必须包含造价管理相关内容。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特殊工程不能采用基于精准初设概算深度工程量清单的施工招标。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常规输变电工程和特殊工程必须在完成基于施工图预算深度工程量清单编审后开展施工招标,确保招标工程量精准。
1.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研究试验费结算应规范准确,研究成果应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验收意见。
1.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设备、甲供材料领用量与竣工图量应保持一致,严禁漏报、重复计列。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合同价款变更按照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所确定的原则执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由发包人确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开工后以审定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为执行基准,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经审批后允许升版图代替设计变更。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建设管理纲要》等文件中应明确造价管理内容、目标等。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施工图设计方案、规模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规模和原则相一致,严禁擅自改变规模、提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