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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按照两年至少全覆盖一次所有管轴单位的要求,总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省级公司的监督检查,省级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建设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对各项目部进行常态化检查与自查。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规范现场人员管理系统费用计列,严格按规定摊销使用,严禁重复、无标准、超市场价计列与结算。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工程结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核实三维设计成果,如工程设计达不到三维设计标准要求的,应扣除未实施三维设计的单项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费。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以工程结算进度第一为前提,结算进度不满足公司规定时,省级公司应及时上报影响结算时效的原因,分析后处理。
1.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业主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物资等单位、部门开展设计量、领用量、结算量“三量”核查工作,确保“三量”核查一致。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对土石方、接地、基坑处理等隐蔽工程应按照“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现场工程管理、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主体在过程中及时确认施工(竣工)图纸、隐胾工程量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准确性,杜绝后补资料的情况发生,确保结算精准性。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径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分部结算工作采用固定周期方式只能按月度、季度等定期开展,不能采取结合合同条款约定,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对应的方式。
1.按照甸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建设管理文件必须包含造价管理相关内容。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特殊工程不能采用基于精准初设概算深度工程量清单的施工招标。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常规输变电工程和特殊工程必须在完成基于施工图预算深度工程量清单编审后开展施工招标,确保招标工程量精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