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00.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只能定高空抛物罪。
299.明知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商业秘密定罪处罚。
298.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定罪处罚。
297.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同时构成强奸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29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295.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294.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9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犯罪,只是民事侵权行为。
29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29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