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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考证安全员
8,512
单选题

( )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A
行政机关、人民法院
B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行政机关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罚款缴纳及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 **1.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 **关于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主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因此,第一个空应填“行政机关”。 *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及期限计算**: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特别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2. 选项推导** * **第一个空**: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审批,而非人民法院。排除 C、D 项。 * **第二个空**:我国实行“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的制度。对于大多数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而言,当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条文明确指出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排除 B 项。 **3. 结论** 综上所述,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是**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 故正确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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