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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营企业C,联营生产食品,由于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县工商局授权其个体私营科吊销C的营业执照。C企业不服,遂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市工商局接到复议申请后,长期不作复议决定。市工商局接到复议申请后最迟多长时间应作出复议决定?
1、某县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营企业C,联营生产食品,由于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县工商局授权其个体私营科吊销C的营业执照。C企业不服,遂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市工商局接到复议申请后,长期不作复议决定。对工商局个体私营科的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不服,可以以谁为被告?
1、某县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营企业C,联营生产食品,由于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县工商局授权其个体私营科吊销C的营业执照。C企业不服,遂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市工商局接到复议申请后,长期不作复议决定。对工商局个体私营科的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不服,可以以谁为原告?
1、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4、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3、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1、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若复议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行政相对人可采取什么措施?
1、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1、于炳云若不服处罚决定,应当在几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1、A与B同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免税进口一辆轿车后借给B使用,两个月后B将车卖给乙公司,并将所得款50万元人民币划入甲公司的账户内,区工商局认为B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笔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甲公司的帐款,B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B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B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甲公司起诉,则审理对象为()。
1、A与B同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免税进口一辆轿车后借给B使用,两个月后B将车卖给乙公司,并将所得款50万元人民币划入甲公司的账户内,区工商局认为B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笔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甲公司的帐款,B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B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B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市工商局对B的复议申请未予理睬,B可以向谁寻求救济?
1、A与B同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免税进口一辆轿车后借给B使用,两个月后B将车卖给乙公司,并将所得款50万元人民币划入甲公司的账户内,区工商局认为B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笔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甲公司的帐款,B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B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B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诉讼参加人,说法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