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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危大工程的验收。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履行完审批程序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中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当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由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的建设单位代表审批签字。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由专业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建北京市危大工程专家库,并建立危大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