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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小修车轴和车轮轮辋(轮箍)超声波探伤禁用限度规定:不允许纵波直探头发现存在缺陷的车轴装车。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小修车轴和车轮轮辋(轮箍)超声波探伤禁用限度规定:货运机车车轴镶入部允许存在裂纹反射小于2mm当量,,但延伸长度不得超过1/3周。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小修车轴和车轮轮辋(轮箍)超声波探伤禁用限度规定:客运机车车轴镶入部不允许存在裂纹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小修车轴和车轮轮辋(轮箍)超声波探伤禁用限度规定:车轴镶入部周向裂纹当量深度小于4毫米,但延伸长度不得超过3/4周以上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小修车轴和车轮轮辋(轮箍)超声波探伤禁用限度规定:镶入部周向裂纹当量深度不允许大于等于4mm。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车轴、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灵敏度规定:车轮轮辋(轮箍) C1~C3(辅、小)修超声纵波探伤灵敏度为Φ3mm平底孔当量。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车轴、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灵敏度规定:车轮轮辋(轮箍) C1~C3(辅、小)修超声横波探伤灵敏度为Φ3×30mm横孔当量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车轴、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灵敏度规定:车轮轮辋(轮箍)C4、C5(中、大修)修超声纵波探伤灵敏度为Φ2mm平底孔当量。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车轴、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灵敏度规定:车轮轮辋(轮箍)C4、C5(中、大修)修超声横波探伤灵敏度为Φ3×30mm横孔当量;
《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对机车车轴超声波探伤灵敏度规定:车轴镶入部超声探伤灵敏度为2mm人工刻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