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查清其身份。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即正确。
相关知识点:
不讲姓名证据足可诉
题目纠错
航空安全员理论知识考核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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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东京公约》采取的措施,在被提起诉讼时,可免除的责任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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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东京公约》采取的措施,在被提起诉讼时,关于免责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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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东京公约》,以下对机长行使移交权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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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东京公约》,以下对机长行使移交权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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