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吾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吾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中的这段话启示我们,做事情时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二者的区别在于()
A
人的主观努力程度
B
对人是否有利
C
现实中有无根据和条件
D
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具体涉及“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区别。
### 1. 题干分析
孟子这段话通过两个比喻来说明“不能”的两种不同性质:
* **“挟泰山以超北海”**:夹着泰山跨越北海。这在客观现实中是根本做不到的,违背了自然规律和物理条件。因此,这是**“诚不能也”**,即**不可能性**。
* **“为长者折枝”**:为长辈折取树枝(一说按摩肢体)。这在客观现实中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具备实现的客观条件。如果有人说“我不能”,那只是他主观上不愿意去做。因此,这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即**可能性**(且具备充分条件,只是缺乏主观行动)。
### 2. 核心考点解析
在哲学范畴中:
* **可能性**: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它分为**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判断一件事是否可能,关键在于它在现实中是否有**根据**(内在依据)和**条件**(外部环境)。
* **不可能性**:指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刻都无法实现的东西。其根本特征是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根据和条件**,或者违背了客观规律。
因此,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的根本标准,不在于人的主观意愿或努力程度,而在于**客观现实中是否存在实现的根据和条件**。
### 3. 选项逐一分析
* **A. 人的主观努力程度**
* **错误**。主观努力程度只能影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进程或结果,但不能决定一件事本身是“可能”还是“不可能”。无论人多么努力,“挟泰山以超北海”依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违背客观规律。
* **B. 对人是否有利**
* **错误**。有利与否属于价值判断范畴,与事物发展的客观可能性无关。有害的事情也可能是可能发生的,有利的事情也可能因缺乏条件而不可能发生。
* **C. 现实中有无根据和条件**
* **正确**。
* “为长者折枝”在现实中有生理基础和社会条件,所以是**可能**的。
* “挟泰山以超北海”在现实中没有物理依据和实现条件,所以是**不可能**的。
* 二者区别的核心就在于客观现实中是否具备实现的根基。
* **D. 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
* **错误**。这个选项混淆了“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区别,以及“现实可能性”与“抽象可能性”或“可能性大小”的区别。
* 只要现实中有根据和条件,哪怕条件暂时不充分,它也属于“可能性”的范畴(可以通过创造条件使其实现)。
* “不可能性”是指**完全没有**根据和条件。
* 因此,区分可能与不可能的界限是“有无”,而不是“充分与否”。“充分与否”通常用来区分不同的可能性状态或实现的难易程度。
### 4. 结论
孟子的话启示我们,在做事情之前,首先要科学地分析客观情况,区分哪些是客观上做不到的(不可能性),哪些是客观上能做到但主观上没去做的(可能性)。这种区分的客观标准就是**现实中有无根据和条件**。
故正确答案为 **C**。
题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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