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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8〕5号)规定,车站售票窗口应分工明确,较大客运车站的售票、取票、退票、改签窗口应分别设立。单独设立的退票窗口也可同时办理其它业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突发大客流时站段要按需向集团公司客票所申请停售、限售、增开临客等业务,根据列车调整方案和临客开行计划,强化售票组织措施,采取增开售票窗口、退票、改签措施,及时疏散票厅内积压旅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突发大客流时售票值班窗口要认真做好旅客问询解答工作,及时为旅客办理有关改签、有效期延长等相关业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站段可以让涉诉班组工作人员直接与旅客进行联系、沟通和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或对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不理解、误解的投诉受理后应严格调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旅客不认可投诉处理结果或对投诉处理不服的,但经集团公司客运部认定处理结果依法合规的视为投诉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经调查核实,投诉事实不清或属歪曲事实、诽谤、敲诈勒索、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可视为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涉投单位故意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的,经核实,客运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升级定性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旅客无直接证据证明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在处理旅客违章时,存在与旅客发生肢体冲突、口角或辱骂旅客情节的,原则上应视为无责投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旅客来信来访或上级转来的投诉问题,由相关单位职能部门根据投诉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直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