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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辅警业务知识参考题库
980
判断题

155.违法行为人A在殴打B时,从路人甲的手中抢来一根木棒殴打被侵害人B,公安机关应当将该木棒予以收缴。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法律判断的问题,我们需要仔细分析题干中的情境,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做出判断。 首先,梳理题干中的关键信息: 1. 违法行为人A在殴打B。 2. A从路人甲手中抢来一根木棒殴打被侵害人B。 3. 题目询问的是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将该木棒予以收缴。 接下来,我们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分析: 1. **关于收缴的定义**:在法律上,收缴通常指的是将违法、犯罪工具或违禁品等予以没收,以防止其再次用于违法活动。 2. **木棒的来源与性质**:题干中明确指出,木棒是A从路人甲手中抢来的。这意味着木棒本身并非A的原始工具或武器,而是临时取得的物品。 3. **收缴的适用条件**:收缴通常针对的是违法、犯罪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或产生的违禁品。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木棒原本属于路人甲,且并未被用于任何非法活动(在被A抢来之前)。因此,将其视为A的违法工具进行收缴,在逻辑上并不成立。 4. **可能的法律后果**:A的行为(抢夺木棒并殴打B)构成犯罪或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并不意味着木棒本身应被收缴,因为它并非A的固有工具或违禁品。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不应当将该木棒予以收缴,因为它原本不属于A,且在被A使用前并未涉及任何非法活动。因此,题目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所以,正确答案是B:错误。

相关知识点:

违法行为工具收缴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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