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47.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346.正确县的甲在错误县将乙打伤后立即坐车离开,错误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在正确县甲家中将甲找到,并将其传唤到错误县公安局派出所内进行询问。该派出所的做法是正确的。
345.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
344.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直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或者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
343.当场处罚的,办案人民警察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应当采纳。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和赌博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342.违法事实确凿,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341.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
340.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339.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与案件有关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338.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