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
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全面负责。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特别重大事
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在收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事故
调查报告后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
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因抢救人
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
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向应急管理部门提
出书面申请,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报告事故
应当包括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
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
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采
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严禁移动现场物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共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造成20
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
同)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属于特别重大事故。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
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
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的规定,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
故,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立即报告
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