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当代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
A
民商法主导模式
B
行政法主导模式
C
经济法主导模式
D
民商法、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考查“调整经济的法”和“经济法”。rnrn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第二个阶段始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第三个阶段是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rnrnABC选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当代法律调经济,多法协同共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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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私人机构提供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的融资方式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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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调了集体提供公共物品的潜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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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是通过( )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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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的融资方式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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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物品的融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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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的公共物品融资方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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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融资的缺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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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核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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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物品的两个特征中,( )是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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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增加一个人消费的边际供给成本为零.这指的是纯公共物品的( )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