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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完毕,基层单位应组织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并清除所贴挂标识后进行完工验收,办理作业许可证关闭手续。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应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一级报警优先于二级报警。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控制室朝向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区侧的墙面上可以设置门窗及洞口。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高含硫化氢气田站场紧急放空或检修天然气应引入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一、二、三级石油天然气站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道路的出入口,出入口宽度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进出。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汽车运输油品、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和硫磺的装卸车场及硫磺仓库等,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独立成区。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灭火应坚持()、()和()的原则。并正确应用“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方法。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评估细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等危险性较高作业应建立安全作业许可制度,实施分级控制,明确安全作业许可的()、()、()、()及保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