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请详细叙述《中华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列举的十二种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列举的十二种违法行为包括:⑴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⑵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⑶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⑷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⑸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⑹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⑺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⑻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⑼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⑽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⑾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⑿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相关知识点:
保守秘密法四十八条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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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9、配偶、子女和本人都是涉密人员,互相谈论涉密事项没有关系。
单选题
8、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单选题
7、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单选题
6、涉密人员脱密期内可以自由因私出境。
单选题
5、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可以自行解密。
单选题
4、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可以为境外组织或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其他服务。
单选题
3、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单选题
2、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单选题
1、涉密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
单选题
6、请详细叙述涉密会议应当采取的保密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