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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或凭经验施工,浇筑混凝土必须办理混凝土浇筑许可手续,必须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施工监理现场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条件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浇筑时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监护,浇筑时必须按照“先浇筑梁和板、再浇筑柱”工序进行。
进行机械开挖土方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进行机械开挖土方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
基坑上下安全通道应设置在基坑两侧的的最高点和最低点,距离基坑边缘不得小于1.5m,设置的个数不少于两个。挖基坑的时候,还需要设置人工应急通道,可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钢爬梯,设置的个数不少于两个。安全通道应保持通畅,以便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人工开挖土石方(基坑、沟、槽)要有支护方案,深度不足2m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支护但要放坡,深度超过3m以上时按高风险作业管控。基坑深度超过2m小于5m应按规定对基坑放坡或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且不具备放坡条件时,要有专项支护设计,对于大型基坑、井坑等,必须有经专家审定的施工方案。
使用脚手架时,严禁擅自改变架体结构,严禁超载使用,严禁在脚手架上起重作业,严禁将任何管道、起重装置等与架体结构连接。
翻转吊物时,起重人员必须站在吊物翻转方向反侧来翻转吊物。
严禁利用管道、设备、防护栏杆、脚手架以及不坚固的建(构)筑物上作为起吊物的吊点,严禁超载或歪斜拽吊,严禁在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件,严禁起重人员停留在吊物下作业,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严禁人员从吊物、吊杆下方行走或停留。严禁人员从受力的钢丝绳附近行走、停留、跨越。严禁对运行中的各式起重机进行调整或修理。严禁使用未经牢固固定的卷扬机。严禁3台及3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起吊前必须鸣铃(或口哨)示警,吊装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口哨)示警。当起吊物离地50cm时必须停吊检查,确认安全性。
吊装前,必须由指挥人员检查起重机械的起升高度限位器、超载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起重工具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吊具、钢丝绳等完好无损,确认吊点承载能力、吊物重量、捆绑正确牢固、吊装区域内无人、吊运路线无障碍物、与电气设备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散装的气瓶吊装时,应将气瓶装入集装格或集装篮内,并妥善加以固定,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钢丝绳捆绑或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