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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基建技经管理风险防控规范性控制表(2019年版)的通知》(基建技经〔2019〕37号)规定,各关键环节规范性控制表“必备项”应符合要求,作为审查通过的必要条件,前一规范控制表未经审查通过,不得开展下一建设阶段工作。
39.《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基建技经管理风险防控规范性控制表(2019年版)的通知》(基建技经〔2019〕37号)规定,在初步设计评审、批复、结算等环节,分别对照“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预算管理”、“其他费用结算”、“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移交”等规范性控制表,认真检查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38.《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规定,建设管理单位应核查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确保依据充分,资料齐全,避免拆分变更签证、虚假变更签证等不合规现象。
3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规定,项目法人管理费应严格控制费用列支渠道,严禁列支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严禁套取转移、虚列支出、超标准支出。
3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规定,工程其他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规范使用。
3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规定,现场造价管理应以施工图预算为前提,以合同为控制主线,分级控制,预算不超概算、结算不超预算,实现量准价实、过程规范。
3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规定,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管理是指从开工到竣工投产期间发生的施工现场造价管理活动,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管理、分部结算管理成效的重要阶段,是工程结算精益化管理的基础。
33.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核实现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信息,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32.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分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31.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