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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颁布输变电工程三维设计数字化移交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网电定(2020)31号)规定,三维设计数字化移交费用归入勘察设计费。
33.《国网基建部关于开展造价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1) 54号)规定,评审工作按工程申报、集中评审、审定发布的程序进行。
32.《国网基建部关于开展造价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1) 54号)规定,造价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评审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原则上各省公司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31.《国网基建部关于开展造价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1) 54号)规定,开展造价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评审工作的申报单位为省公司。
30.《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公司总部定期总结并发布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开展情况各单位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纳入施工单位履约能力评价和招投标工作中。
29.《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结算阶段,当月如有触发结算阶段约谈条件的工程,由各省公司按季度组织约谈并形成约谈纪要。
28.《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根据管理职责,省公司和建管单位结合约谈触发条件和造价质量情况,分别组织约谈,并形成管理闭环。
27.《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各省公司汇总约谈情况,提交当季约谈纪要和约谈工作报告。
26.《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及其他典型共性问题,公司总部直接对责任单位开展约谈。
25.《国网基建部关于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基建技经 (2021) 56号)规定,深入贯彻公司造价高质量管理相关要求,针对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发现的设计问题,深化开展造价质量管理约谈和闭环提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