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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 (股道、道岔) 上,联锁设备不能保证接发列车、 调车作业安全时,有关行车作业,须按“无联锁线路”非正常作业方式办理。
尽头线距车挡10m内线路、 衔接安全线的道岔轨道电路区段不设置分路不良标识。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标识由电务部门在登记完毕后,车务部门立即设置,并与《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内记录 (规定不设置标识的区段除外) 核对一致。
电务部门发现分路残压超标时, 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内准确登记轨道区段名称 (其中道岔区段还应注明“定位、反位” ,下同)及其联锁条件。如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 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经电务确认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且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 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区间限速,车站值班员与司机的联控用语为: “××公里××米至××公里××米限速××公里”
车站值班员布置引导员显示引导手信号接车后,车站值班员与司机的联控用语为“ ×× (次)×× (站)引导接车, ×道停车[通过],注意引导信号。 ”
车站接到列车可能妨碍邻线的通知后,应通知邻线有关列车司机注意运行
车站接到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通知,应立即呼叫追踪列车司机立即停车。
列车通过, 出站反方向行车 (直向出站), 车机联控用语为“ ×× (次)×× (站)×道通过, 反方向运行,直向出站限速限速××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