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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票据存放位置应与票据种类、使用处所的顺序相一致。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客货票据库内均应设置“票据库安全防范标准”和“票据库管库员岗位职责”揭示牌,分别悬挂在票据库内。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因检查或维修工作等必须进出票据库时,可在《出入库人员登记簿上》填记后直接进入。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因检查或维修工作等必须进出票据库时,应在管库人员陪同下进出,填记《出入库人员登记簿》。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票据库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无需随时加锁。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代用票旅客联一经剪断不得按作废处理,如属特殊情况,应由经办人写出经过,经单位领导签认后,报上级收入部门处理。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运输收入票据涉及计费的栏目不得更改,发生错误时,必须将该票据按作废处理。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未经路局收入部门批准不准相互调拨和借用票据。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运输收入票据清点和验收时,凡内包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并塑封的票据,在拆封、拆袋前应先核对本数(卷数),本数(卷数)不符的不得拆封、拆袋。
《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6〕576号)规定,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是国家批准的专业发票,属有价证券,是铁路运输企业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不得增减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各联,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不得使用客货运输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