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15)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因运营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根据需要及时启动相应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客流疏导和现场秩序维护,并报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214)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专项应急预案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
(213)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开通初期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甩项工程且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完成的,可以开展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
(212)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开通初期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甩项工程的,甩项工程完工后即可投入使用。
(211)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属于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210)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209)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含甩项工程)未经安全评估投入运营,且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暂停运营。
(208)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站厅层不应设置妨碍安全疏散的非运营设施。
(207)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初期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发现存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06)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证乘客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符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