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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报销凭证是指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通过车站窗口或自动售取票机领取的显示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的凭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铁路畅行”会员购买和使用计次票、定期票产品后可进行乘车积分累积,乘车积分=票款(元)×10,积分在产品有效期结束后5日内自动进入账户。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乘车人在非产品指定发到站出站时,须到出站到补窗口按规定补交实际所乘区间票款。乘车人持产品乘车时已检票的,系统取消所补车票车次的进站检票记录,恢复产品使用次数。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乘车二维码),经产品指定发到站检票闸机或人工检票口检票后,可乘坐指定发到站间任意列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自购买产品之日起至产品有效期结束前,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产品指定发到站通过实名制验证进站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同一乘车人可使用多张不同区间的有效产品,但仅可使用一张同一区间的有效产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计次票、定期票产品仅限乘车人本人使用,可以转让或共用。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因不可抗力或铁路责任造成产品次数不能完全使用的,购票人和乘车人(需为12306用户) 可在12306网站申请退款,退款金额=原购票款×(产品剩余乘车次数÷产品限定乘车次数),退款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计次票是指有效期内可在限定乘车次数上限内乘坐指定发到站间规定列车的车票。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开展普速旅客列车互联网订餐业务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开展普速旅客列车互联网订餐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