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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29.自货物损失发现之日起,对二级、一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单选题
528.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货物损失处理要坚持快速调查、快速定责。自货物损失发现之日起,对轻微、三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单选题
527.凡按规定权限定责的货物损失,责任站(铁路局)必须()定责意见。
单选题
526.对货物损失定责意见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时,一级损失责任,()应将定责意见连同会议纪要等材料上报总公司裁定。
单选题
525.对货物损失定责意见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时,二级损失责任,到站应将定责意见上报主管铁路局,由到达铁路局与相关铁路局协商,()裁定。
单选题
524.对货物损失定责意见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时,三级损失责任,到站应将定责意见上报(),由到达铁路局裁定。
单选题
523.对货物损失定责意见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时,轻微损失责任由()裁定。
单选题
522.发生货物损失后,()应初步判定是否为承运人责任,难以判定的应由到站进一步调查确定。
单选题
521.货物损失调查定责工作由到站(中途终止运输的,为货物络止运输站)、到达铁路局负责,但发站承运后装车前、货物承运前在车站仓储或货物仅在车站仓储的,定责工作由()负责。
单选题
520.划分铁路内部各单位及物流企业责任时,按照《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