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3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
A
使用假币罪
B
信用卡诈骗罪
C
盗窃罪
D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C
解析:
根据《刑法》172条规定,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将其冒充真货币在经济交往、日常生活中运用,使不具备流通性的假币得以充当真币而流通,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以假币当真币使用,履行货币职能,构成使用假币罪。另外《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甲构成使用假币罪和盗窃罪,正确,排除。另外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本案中的甲是普通的公民而非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不满足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要件。知识点: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和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犯罪构成
相关知识点:
存假取真两行为,使用盗窃罪名定
